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处: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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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
日
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将镐京学院设置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改设为党的委员会(简称分党委),全称为:中国共产党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原镐京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别改任镐京学院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均改任分党委委员。
撤销咸阳校区党委及直接所属的党支部设置,在咸阳校区管委会行政管辖的范围内成立咸阳校区管委会直属党支部(副处级建制)。
继续教育学院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合署办公。继续教育学院党的工作划归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分党委管理。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增设综合管理科,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合署办公,增设副科级(兼职)职数2个;增设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科,与学生科合署办公,增设副科级(兼职)职数2个。
撤销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公室科级建制,成立就业创业指导部,设正科级(兼职)、副科级(兼职)职数各1个;成立就业市场部,设正科级(七级职员)职数1个,副科级(八级职员)职数1个。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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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