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大党〔2017〕33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处:
经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撤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原设科级编制,设立合作交流科、留学服务科2个科级机构,其中合作交流科设正科级(七级职员)职数1个,副科级(八级职员)职数1个;留学服务科设兼职的正、副科级职数各1个。
财务处增设校园卡务中心,设正科级(七级职员)职数1个。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增设太华路校区管理科,设正科级(七级职员)职数1个。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