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大党〔2017〕36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处:
经二〇一七年九月二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撤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人员划入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中国共产党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简称“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撤销中国共产党陕西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总支部委员会。
成立教师工作部,正处级建制,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设专兼职副部长各1名。撤销青年教师工作部。
成立陕西科技大学前沿科学与技术转移研究院,简称“前沿院”,正处级建制。现代仪器分析中心、陕西省轻化工助剂化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整建制划入前沿院。前沿院设院长1名,常务副院长(正处级)1名,副院长1名。前沿院党的工作归机关党委管理。
人事处增设博士后管理科,设正科级(七级职员)职数1名,副科级(八级职员)职数1名。相关业务由研究生院划归人事处。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日